各校区: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深入开展“三全四课五育”教育,培养广大中小学生的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激励他们成为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19学年鹿城区中小学“优秀学生”“先进班集体”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评选类别 优秀学生、先进班集体。 二、评选条件与标准 (一)集团校优秀学生标准 1.思想进步,热爱祖国,热爱人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 2.品德良好,行为文明,诚实守信,孝敬父母,自觉遵守《中小学生守则》和《公民道德基本规范》;热爱集体,热爱劳动,关心他人,爱护公物;积极参加校内外学雷锋活动、志愿服务以及 各种公益性活动,并表现优秀。 3.学习勤奋,各门功课成绩良好;有较强的学习能力、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。工作认真负责、积极肯干,有团队合作精神,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;热心集体活动,有较强的组织能力,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。 4.身体健康,具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,坚持每天锻炼一小时,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达良好以上,持有残疾证的残疾生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,此项成绩按具体情况酌情考虑。 5.原则上优秀学生以4—6年级为主。 (二)集团校先进班集体标准 1.班级同学言行文明礼貌,能遵纪守法,模范遵守《中小学生守则》、《公民道德基本规范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 2.班委会在班级工作中起到核心作用,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,班级有正确的努力目标和舆论导向,形成民主、团结和奋发向上的良好班风,有较强的集体凝聚力。 3.能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类活动,并在活动中表现出严明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道德风尚,具有示范作用。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、“三爱”主题教育和“四品八德”教育,积极开展班级特色教育活动,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健康发展。 4.班级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5%以上,申报区级先进班集体其班级学生巩固率要求达100%。 三、推荐要求 1.区级“优秀学生”由所属校区按照学生人数比推荐,龟湖校区17名,桥儿头校区11名,双井头校区9名,黎明校区7名。毕业班推荐数不超过总数的50%。原则上近三年已经评过区级或区级以上荣誉的学生不参与评选。 2、有意向报名区级“先进班集体”评选的班级先向各校区自荐,再由校区推荐参加集团校联评。各校区推荐的名额按所占集团校班级数一定的比例推荐,龟湖6个班级,桥儿头5个班级,双井头5个班级,黎明校区4个班级。最后,根据联评,按1:2的比例上报区教育局,其中毕业班推荐数不能超过总数的50%。原则上近三年已经评上区级或区级以上的班级不参与评选,老师刚接班未满一年的班级不参与评选。 2.各校区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,严格根据标准,按照申报、推荐、评选、审批、公示等程序进行。严格规范推荐程序,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集团校“优秀学生”和“先进班集体”推荐工作。被推荐人选和班集体要在所在校区广泛听取意见并公示一周。要充分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通过评选活动,充分发挥集团校“优秀学生”和“先进班集体”的榜样示范作用。 四、报送要求 1.“优秀学生”和“先进班集体”由各校区负责评选审查推荐,并由集团校统一汇总报送区教育局普教科审核评定。 2.请各校区按照分配名额,于4月29日前将《鹿城区“先进班集体”申报登记表》和《鹿城区“优秀学生”登记表》和《鹿城区“优秀学生”“先进班集体推荐工作公示记录表”》各一份以书面稿形式送报集团校,推荐名单汇总表分别以书面稿和电子稿上报,材料不齐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。邮箱:25332824@qq.com。 五、奖励表彰 被评为集团校 “先进班集体”的集体,将授予荣誉证书,予以表彰。被评为区级“优秀学生”、“先进班集体”的个人和集体,由区教育局授予荣誉证书,并通报全区,予以表彰。 温州市蒲鞋市小学政教处 2020.4.22 |